Re: [新聞] 台女夜店喝醉 竟遭4越男撿屍輪流性侵到

作者: 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   2019-01-09 09:41:25
※ 引述《GodVoice (神音)》之銘言:
: ※ 引述《losel ()》之銘言:
: :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 完整新聞標題:台女夜店喝醉 竟遭4越男撿屍輪流性侵到天亮
: 其實我最近在想
: 這搞不好是新型的 合法仙人跳
: 讓國家公權力來幫 "苦主?" 找對象
: 讓苦主理所當然地向對象要求賠償
: 一堆XX上腦的 就可能撿了
: 還能哭哭說 醉倒在路邊是自己的權利 但被XX就是不行
: 穩到不行啊
: 不過啊 說個題外話
: 大家沒聽說過
: "掉在路上的食物很髒 不要撿起來吃" 嗎?
: 搞不好吃了甚麼病都來了
: 我實在不相信掉在路邊的食物的衛生狀況
: 大家要吃東西
: 還是自己好好花錢
: 到餐廳好好吃才是真的
這種撿屍真的不是要故意檢討被害人,因為到底誰是被害人真的很難區分
台女太多案例都是『事後想想越來越不對勁』之類。
到底這樣的『案件』是不是變成『商業模式』
法院變成這些台女的提款幫凶。誰也說不清!
這年頭真的怎樣的人都有,但會把自己喝醉躺在路邊的女性
你說他多純 多乖? 我不知道....
常泡夜店這樣的參數下,
去製造這樣『商業模式』的概率到底是不是比一般不喝酒的人高?
換個角度這樣的人群,說被撿屍這句話的可信度有多高? 我不知道!
只是我相信很多人會去思考這問題吧!
阿悶
p.s.多年前小魯某次被抓去酒吧當分母,一群女孩子跟我們一堆男孩一起
當時聽到那些女的再說,平常好累 週末去酒吧放鬆放鬆
搖阿跳阿,開了幾隻whisky後,一些隔壁桌的開始走串
然後那些女孩一個一個就消失了,小魯我看看沒我的事就默默的開溜勒
第二天中午就看到那些女孩聚在一起吃午餐 拍照....
嗯..................
p.s.2 whisky一支配軟飲要台幣五千左右,那天晚上還好有幾個分母在場
我大概花了兩千多就脫身....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9-01-09 09:42:00
大鍋炒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1-09 09:43:00
有時候真的證明喝成這樣是很純很乖 因為覺得喝醉別人也不能對她們亂來 這樣天真 不純不乖嗎 XD
作者: much1026 (靖哥哥找蓉兒)   2019-01-09 09:43:00
不是不給姦..是不給醜矮窮的人姦
作者: yuugen2 (馬英丸)   2019-01-09 09:44:00
原 po言下之意是什麼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9-01-09 09:45:00
是玩咖就不會在意這個了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9-01-09 09:45:00
這篇文章重點是啥我也看不懂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1-09 09:52:00
可悲分母ATM2千多都能找茶魚了QQ不過我們正常人就是有良知,能遵守法律阿
作者: youmehe (擼擼米)   2019-01-09 09:54:00
我只想說一句話:明知山有虎…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1-09 09:54:00
看看那些東南亞越勞,來台灣一堆犯罪案件是沒錯啦,但是這個kobe是2件事啦難不成改天你異性友人喝醉躺你床上,你就能小頭衝腦Kobe她
作者: InfinitySA (~我肥宅我有妹妹~)   2019-01-09 09:55:00
新南向 超棒der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1-09 09:56:00
!? 人跟禽獸不同在於人有道德跟法律規範咩https://i.imgur.com/7b7ffs2.jpg咩,對於把自己曝曬在風險下的人是可以有意見,但不能護航加害者的犯罪行為@@
作者: Nurensword (萬般由業生)   2019-01-09 09:58:00
那一群台女 一定是因為早早喝醉早早閃人 絕對不是因為不想付酒錢
作者: InfinitySA (~我肥宅我有妹妹~)   2019-01-09 09:58:00
也沒護航吧 但保護自己絕對比譴責加害人重要所以才會被一直拿來講 因為事情一旦發生 就算拖去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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