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iwan08 (save the one for all)
2019-01-09 11:35:52蘋果日報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09/1497402/
開房間80次還產子 小三被控妨害家庭判3個月
https://i.imgur.com/VoYxqwm.jpg
宜蘭地方法院。資料照片
已婚的林姓男子於酒店飲酒時,認識李女並成為男女朋友,林男事後向李女
坦承已婚身分,但兩人仍暗通款曲長達1年9個月,期間發生關係80次,因林
男行跡詭異,其潘姓妻子從林男的臉書發現此事,追問才知林男外遇,且李
女已懷有林男小孩,潘女持兩人對話截圖對2人提告,潘女事後僅對林男撤告
,法院依妨害家庭罪,判李女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家住宜蘭市的林姓男子與潘姓妻子在2003年9月間結婚。林男於
2016年5月間在宜蘭市一家酒店飲酒時結識家住三星鄉的李姓女子,兩人進而
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同年7月底,林男向李女表示其已婚身份,但兩人仍繼續
交往。
林、李兩人從2016年7月底至去年3月底,共1年9個月期間,分別在宜蘭市的
汽車旅館及李女位在宜蘭市的租屋處多次發生性行為,前後共80次。
因林男行跡詭異,引起潘女懷疑,並從林男臉書赫然發現兩人姦情,而潘女
追問下,林男坦承外遇,也表示李女已懷有他的小孩。
潘女將林、李雙方臉書訊息翻拍截圖,控告兩人妨害家庭。然潘女事後對林
男撤告,但堅持控告李女。
法院審理時,李女對所為坦承不諱。法官審酌李女明知林男有配偶,仍未能
自我約束而縱放情感與其相姦,漠視我國固有社會倫常,所為非是,且其相
姦期間達1年餘,並與林男生有小孩,造成潘女情感及家庭關係損害甚深,而
雙方至今尚未達成和解與賠償,依妨害家庭罪,判李女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
金。(林泊志/宜蘭報導)
5.備註:
開房間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