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icylove (juicy)》之銘言:
這個錢包的例子我覺得比喻不太恰當
被害者女性在夜店喝醉後被侵犯vs走在路上錢包掉了
一個有"喝醉"的行為(主動行為導致喪失保護自我能力 然後被他人侵犯)
一個則是可能因口袋過鬆或包包拉鍊沒拉好導致錢包掉出(此事件無關他人)
不如這樣比喻:
一名男子/女子 在夜店穿金戴銀 喝醉 然後身上的財物被搶走
比較基準是:金錢財物對於人之吸引力 相對於 女色對於侵犯男之吸引力
這樣的狀況 是否會思考應該財不露白 並且不要喝到爛醉 而減少被搶劫的風險呢?
而被害者女性可以做到的是 不要讓自己喝到不省人事 至少有保護自我的能力
從來都不覺得所謂的"檢討"被害人是完全不可提及的事情
想做的只是 在這充滿如禽獸般人類的都市叢林中
減少自身可能會遇害的風險而已
: 我覺得可以這樣想:
: 被害者做錯的事(ex 夜店喝醉)
: 有造成其他人的損失嗎?
: 沒有, 唯一受害對象是她自身
: 那你憑什麼檢討她呢
: 舉個例 你走在路上錢包掉了
: 結果一堆路人跑來罵你怎麼不保管好
: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 你會覺得你自己損失 自己學到教訓 關別人屁事
: 今天所謂的檢討 應該去呼籲是一個群體
: 像是警告「在夜店喝到忘我的女生們」別這樣做
: 而不是去指責一個已受害的個體
: 另外很多人喜歡在檢討別人時
: 都帶有太多預設立場 還有用詞太惡意
: 像是活該 這個詞
: 活該 其實意思是 罪有應得
: 當你講一個人活該 就是先定了一個人罪了
: 我是不覺得穿太少之類的何罪之有
: 再來隨隨便便就可以定一個人罪 會不會太自大了
: 結論一下 沒損害到別人權益的人
: 憑什麼要被你檢討
: ※ 引述《peterch ()》之銘言:
: : 很多車禍被撞死 或夜店喝醉被姦等等的新聞
: : 都有人說不要檢討被害人
: : 幹你娘
: : 那為什麼剛好是這人被撞死 ?
: : 為什麼剛好是這破麻被強姦?
: : 一定自己也有缺失和疏忽嘛!
: : 或許被害人的缺失或疏忽不構成法律的違法
: : 但就是讓自己比起別人增加意外的機會風險
: : 為什麼不能檢討被害人?
: : 被害就要完全被同情? 不能指被責和被說教指正?
: : 我發現會說不要檢討被害人的這種人以女性居多
: : 是不是又再次驗證女性比較沒邏輯性?比較不理性判斷事情是非,常用自己感情去定論
: ?
: : 他媽的雞掰 你這個被強姦的女生不去不良場所不喝爛醉不穿曝露,會給人機會對你非
: 禮
: : ?
: : 我不相信乖乖穿衣服 去正常活動場所的女生會被亂來
: : 沒錯啦,你沒必要被姦,別人姦你,他全錯,他壞人,但受傷的是誰?被硬插洞的人是
: 誰
: : ?
: : 都說不得是不是?
: : 台女沒邏輯到一個吃屎地步。
: : 有沒有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