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知從啥時候開始亂用受害人這個詞
到底是錯比較少的是受害人
還是付出比較大代價的叫受害人
北安路上的確有一條往大直的路是機車專用道..
那條機車專用道在地底.
完全不懂校車直行進入北安路往大直 到底違反記者採訪中說的啥禁止
影像明擺著就是機車切換車道未注意後方來車
誰是受害人?
我怎看都像是無辜輾斃女騎士的校車駕駛比較像受害人阿..
※ 引述《hayate232 (CY)》之銘言:
: 又在檢討受害人了 不易外
: 很明顯這個機車騎士,有聽到 有看到,還猶豫了一下,誰知道公車直值得開來
: 還神龍擺尾,直接撞倒機車騎士..
: 現在已經沒有宣導機車靠右,現在只要不是進行機車,基本上機車騎在正中央也不會
: 怎樣,反而能讓後車看到,了不起就被輕按喇叭而已,然後看後照鏡判斷要往左閃還
: 右閃還是乾脆不動給他超,不清楚這公車有沒有按喇叭就是了,桃園這邊都會輕按喇
: 叭,長按的會讓人不爽
: 不要說公車拉,計程車也很愛這樣開,他們就是認為 超過去 就可以馬上切回來,也不
: 管會不會A到後車。
: 大概就這樣吧
: 補上一個YT 影片台灣和日本的差異,不喜歡賺點閱率可以不用進去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tiVrUO2-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