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種事?北市騎士按速限行駛 竟被警察上銬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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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有這種事?北市一名機車騎士上網控訴,稱自己按照速限行駛,卻被小貨車駕駛認為
故意擋路,下車用滅火器攻擊,還踢倒機車。結果小貨車駕駛向警察表示,他遵守速限是
「惡意守法」,提告「強制罪」,自己被上銬逮捕,送去偵查隊、台北地檢署。
這名機車騎士在臉書《台灣機車路權研討社》的社團貼文,稱自己「因為遵守速限而被上
銬逮捕」,該文並被轉貼到PTT八卦版。
該名騎士說他1月8日上午騎機車去買早餐,自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右轉進入和平東路二段
96巷,因附近是很多老人的社區,且緊鄰國小和幼稚園,因此特別注意、遵守速限30的規
定。
不料後方貨車在小巷子裡面飆到50、60,還連續按喇叭,想把他叭到路邊去。原PO不予理
會,貨車駕駛竟逆向超車到左邊並排,還搖下車窗對他痛罵。最後雙方停車,貨車駕駛下
車拿滅火器企圖打原PO,但被閃掉,氣噗噗的踢倒原PO機車。
原PO表示,兩人被警察帶回派出所做筆錄,對方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的錄影錄音裡面,非常
清楚的可以看(聽)到對方惡意逼車、惡意按喇叭、拿滅火器衝下車,當然所有的髒話也
全部都錄起來了。
在和警察一起看過行車記錄器之後,原PO提告公然侮辱、恐嚇、毀損;對方也提告公然侮
辱和強制罪。
貨車駕駛向警方表示,「他雖然遵守速限騎30,但我覺得他是『惡意守法』,事實上就是
故意要擋我、攔我的意思,他騎在我面前根本就是在挑釁我,所以他妨害我的自由」。
對於這名騎士的控訴,PTT網友看法分歧。有人說「鬼島不意外 違法的比守法的還囂張」
、「加油,那種人這輩子當人,下輩子投胎的命運都在他的一言一行中」、「實務上就是
他對你提告,不管有沒有成立一定要送,警察沒有權利叫他不要告,即使明知法律不成立
,把你移送,你自己去跟檢察官講,不移送你,那個學長準備被檢舉吃案吧和不中立,這
環境就是這樣,警察難做啊!」。
不過有更多網友提出質疑:「有影片我才信」、「我不相信警察這麼無聊」、「上銬太誇
張 肯定隱瞞很多事沒講」、「看看有沒有省略啦 之前不是也有類似的文章 一開始大家
都覺得文的很可憐 後來被打臉嗎」。
https://i.imgur.com/ScH7Oe7.jpg
5.備註:
他機車只騎30是惡意守法
機車騎在前面就是在挑釁
:p 開車的真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