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孫安佐到底做錯了什麼?

作者: qazwsx0128 (*****)   2019-01-10 10:51:58
做錯很多啊
媽的PTT整天有人在喊要革命要推翻政府沒被抓走就以為這樣是對的喔
孫安佐只是犯了跟全PTT鄉民一樣的錯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19-01-10 10:52:00
ptt鄉民做不出火焰噴射器跟組裝槍枝
作者: headcase (仙人掌上的肥肥)   2019-01-10 10:52:00
看來你很適合當他的頭號粉絲
作者: mylo   2019-01-10 10:52:00
長得太帥吧
作者: niko0202 (Niko)   2019-01-10 10:53:00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9-01-10 10:53:00
買了一堆槍跟子彈,然後說要去學校開槍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1-10 10:53:00
美國接管ptt 羅莉控一率羈押!
作者: alloc (韭菜)   2019-01-10 10:54:00
恐攻在米國是很嚴重的議題耶 說開玩笑哪能帶過
作者: mylo   2019-01-10 10:55:00
這裡又不是米國
作者: silvertime (silvertime)   2019-01-10 10:56:00
誰有喊革命 說要放炸彈的都被抓了好嗎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9-01-10 10:57:00
他是美國更生人
作者: Loveis5566 (宅宅56)   2019-01-10 10:57:00
在持有槍枝彈藥合法的國家因持有武器犯法 XD老實說就是中二病白目講了不該說的垃圾話而已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9-01-10 11:00:00
你可以發文說要炸了哪 看會不會被抓
作者: yabia (*~亞比桑~*)   2019-01-10 11:00:00
開了不該開的玩笑啊! 簡單講就是白目到有剩~
作者: PoloHuang (黃保羅)   2019-01-10 11:00:00
有錢吧
作者: Defaltee   2019-01-10 11:10:00
持有槍枝彈藥是合法,但合法的只限美國國民吧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9-01-10 11:14:00
不知道耶 你去問美國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9-01-10 11:16:00
錯在太高調而已再說一次 孫能拿到槍枝 代表州政府就認為他資格OK讓他拿了因為美國買槍本來就要跟司法部連線 槍枝有編號登記的只是孫高調PO網 開玩笑說要去掃射 剛好那陣子校園槍擊案多加上他又是外國人 川普又想放大外國人到美國的治安問題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9-01-10 11:19:00
你怎麼知道他不是認真的呢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9-01-10 11:20:00
所以州政府本來用一級輕罪涉恐嚇起訴被聯邦介入改重罪協商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9-01-10 11:20:00
開玩笑?之前那幾個開槍的也是開玩笑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9-01-10 11:21:00
之前開槍的已經開了好嗎 你在說啥小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9-01-10 11:21:00
你才腦補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9-01-10 11:22:00
請問他掃射了嗎? 請問? 沒掃射你用什麼罪名抓?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9-01-10 11:22:00
有團隊經營果然不一樣,聯刑事案件都能洗白成合法買槍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9-01-10 11:23:00
槍支各處買零件組裝哪來登記可言?合法擁槍?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9-01-10 11:23:00
老實說 就算是後來驅離 他也比別人被驅離輕鬆 就等人來帶最好是可以隨便買零件組裝啦 說給誰笑啊 XDDD他要是拿槍的資格不符 就不會用外國人持槍起訴了直接用非法持槍起訴 這樣更快 還不用聯邦介入簡單說 用重罪逼你輕罪協商 殺雞儆猴 然後又讓你輕鬆驅離這種案件在美國司法上也不是第一起 是非常慣用的手法不要因為台灣槍枝不合法 就以為拿槍就一定很嚴重好嗎 XDD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9-01-10 11:28:00
他是被控非法持有槍械所以才被遣返回台,那還是律師夠罩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9-01-10 11:28:00
他是認罪協商治罪好嗎 XDDD 根本就還沒起訴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9-01-10 11:29:00
才爭取到這個罪名,原本聯邦要用非法囤積軍火關人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9-01-10 11:29:00
如果被控聯邦重罪還能換成輕罪驅離喔 真的是廢到笑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9-01-10 11:30:00
不要胡扯了 聯邦是要用外國人非法持槍 不是囤積軍火好嗎真的 你快去google 不要在這邊生一堆奇怪的名詞 XDD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9-01-10 11:30:00
驅離是輕罪?禁止進入美國叫輕罪???搞笑嗎?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9-01-10 11:33:00
自己都承認孫是非法持槍,前面還扯合法持槍?要不要先潤稿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9-01-10 11:35:00
外國人非法持槍 和非法持槍的法源根本不一樣孫拿到槍枝的過程合法 是聯邦介入的追加罪名我真的覺得跟對美國法律沒常識的人討論美國案件好累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9-01-10 11:37:00
是誰說孫合法持槍?還有州政府編號?上網買零件合法,組成槍支持有未登記就是非法 很難懂?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9-01-10 11:40:00
人家美國有法律抓他阿,笑死可撥仔一直被打臉,怎麼有人這麼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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