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網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2.完整新聞標題:
註銷貴婦奈奈護照?外交部給答案了
3.完整新聞內文:
知名網紅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與先生一行5人涉嫌吸金潛逃,日前順利入境加拿大,
外傳外交部註銷護照,不過外交部今(10)日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司法機關註銷貴婦奈奈
護照的要求。
外交部表示,本案為經濟犯罪,由相關司法機關主政,惟外交部仍將透過我駐加拿大代表
處知會加國政府,及請加方提供建議做法,並與駐多倫多及駐溫哥華等二辦事處共同協助
聯繫當地執法機關,以利掌握貴婦奈奈等人的行蹤。
外交部指出,報載我警政單位雖稱已發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註銷其護照,但領務局迄未收
到相關來函,而且我國人護照註銷需司法機關(即地檢署或法院,而非刑事局或警政署等
警政機關)來函通知外交部,外交部始能依護照條例規定據以註銷護照,目前外交部亦未
收到司法機關註銷貴婦奈奈護照的要求。
駐加拿大官員日前表示,早在貴婦奈奈與先生一行5人潛逃北美、可能逃來加拿大的消息
於11月底傳出之後,我方即已知會加拿大官方,加方也隨即註記此事。因此,當5日貴婦
奈奈一行人以陸路方式,自美國水牛城經加拿大邊境關口伊利堡準備入境加拿大時,CBSA
隨即將他們一行攔下,不過貴婦奈奈一行顯然對此早有準備,除了表明先生黃博健具有加
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更當場向加方提出難民申請,CBSA依法受理。
據了解,加拿大講究人權法治,難民申請案很少不受理,一旦受理,至少要花上一兩年才
會有結果。貴婦奈奈背後顯然有高人指點,應會以「不斷提出難民申請上訴」的作法,長
期滯留加國。
台灣經濟罪犯利用台加之間沒有司法互助協議、潛逃加拿大的案例,貴婦奈奈並非第一椿
。台灣司法部門及移民署相關部門,對此情勢深感挫折。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註銷貴婦奈奈護照%ef%bc%9f外交部給答案
了/ar-BBS2DGT?ocid=spartanntp_edu
5.備註:
高手在民間!
事實證明,
奈奈心法無人能超越!
10億台幣他爽爽花,
大家繼續牙癢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