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6千元揪冰箱優酪乳賊 檢察官:「誤喝」不起訴
2019-01-10 22:16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即時報導
東吳大學周姓女大生,去年發現公用冰箱內1瓶59元的優酪乳遭人喝光,瓶罐上留下口紅
印,同住的4名室友沒人承認偷喝,經眾人同意報案,警方花6千元驗DNA找「偷乳賊」,
鑑定結果指出,偷喝的是馮姓女室友。士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馮女誤喝,沒有偷竊犯意
,以不起訴處分。
周女在去年4月27日發現,放在公用冰箱內的優酪乳被偷喝光,空瓶上還留下口紅印,經
室友在line群組同意報警抓賊,警方到場採證,事後也採驗告訴人周,女和黃姓、洪姓、
莊姓室友及被告馮女的口腔DNA。
北市警局鑑識中心表示,一包檢驗試劑經費約1千元,5人加上1罐飲料,約花了6千元鑑定
。日前,檢驗報告出爐,空瓶上的DNA就是馮女,周女提告竊盜。本案因鑑識費用,掀起
社會輿論。
其中1名當事人也在網路發文表示,之前還有披薩、蛋糕、溏心蛋、泡麵等小東西被偷吃
,發現東西陸續不見,4人討論購買監視器,但因與被告關係破裂,同住屋簷下,見面也
不會打招呼,沒告知安裝監視器。
發文者指出,安裝監視器僅半天,監視器不翼而飛,打算報案時,警方說客廳是公共空間
,不易抓到凶手才作罷。另,在發現優酪乳上有口紅印時,第一時間在群組問是誰喝,大
家都說沒有,也同意要報警驗DNA。
直到檢驗結果出爐,馮女遭列被告,她供稱,租屋處冰箱是大家共用,自己也有買優酪乳
和其他飲料放在冰箱,「當時不知喝到別人的優酪乳,到警局做筆錄並配合驗DNA才知道
誤喝周的優酪乳」。
檢方傳換黃姓證人證稱,5人共同承租是室友關係,冰箱大家都可使用,沒有劃分使用區
域,放入冰箱的東西不會貼標籤,有時可能會有2、3人買酪乳、鮮奶或汽水放在冰箱,被
告的家人會寄東西來,被告會使用冰箱。
周女供稱,在4月23日晚上8時許在全聯購買優酪乳,打開倒進自己的杯子喝,事後開冰箱
拿起優酪乳,發現被喝過的口紅痕跡。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表示,公用冰箱並沒分區使用,多瓶優酪乳混在一起,沒有標記主人是
誰,且被偷喝的優酪乳已開瓶,若非誤以為是自己的飲料,被告豈會不顧個人衛生習慣,
直接對口飲用。
檢察官再指出,被告同意警方採集唾液送驗,與一般竊盜犯在犯後想掩飾的行為有別,認
為馮女「誤喝」,雖有客觀未經允許取用他人財物,但主觀上並無不法所有意圖,以不起
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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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586752
聯合新聞網
誤會一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