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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花600多萬娶正妹 婚後她遇到富商變心了
2019-01-11 20:56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桃園曾姓男子5年多前認識一名小模後,花大把銀子追求,送APPLE 電腦、手機、名牌包
、四處吃美食,贏得芳心後,4年多前花了600多萬元到國外辦結婚,招待女方親友旅遊等
。
曾姓男子指出,婚後2年多,因生意一落千丈,收入遽減,妻子嫌他賺得不夠多,1年多前
離家到酒店上班,認識一名富商後,多次到富商家中約會共餐,讓他戴綠帽,他以妻子違
背婚姻忠誠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曾妻否認和富商交往,聲稱丈夫經濟狀況不佳、負債累累,還對她家暴才離
家自謀生活,丈夫所控並非事實。
曾姓男子指出,他曾跟蹤妻子,發現妻子和富商共處,還告通姦,當時曾談判,妻子承認
和富商「有三次親密行為」,當時因考量長輩的顏面,在妻子提出「不再和對方見面往來
」的保證書後撤回告訴,不過事後仍親見妻子和富商親密相擁逛街。
法官檢視曾妻寫下的保證日後忠誠、盡心盡責,後來又被丈夫指責和富商仍有往來,加上
2人抱等等照片,法官以曾妻的行為已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難以回復,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