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大生花1.8萬公帑 揪偷喝賊卻不起訴

作者: deitly (一萬光年的愛情)   2019-01-12 18:58:38
才1.8萬一直批是怎樣
一個法官一個月算十萬
給他判個可教化,養殺人犯要多養20幾年
每年給他吃給他住還有管理費用算一算一個人一年30萬好了
20年600萬
法官光榮退休一個月再領10萬
一輩子保守算拿走六千萬
怎樣都比1.8萬來得多
真的介意就開除一隻恐龍或是不要養一個可教化就補回來了
在法匠的世界裡,1.8萬真的還好
作者: fatslave   2019-01-12 18:59:00
我們政府很有錢的
作者: rick102233 (rick102233)   2019-01-12 18:59:00
風向就認為一瓶幾十塊的東西要花一萬八來偵查=浪費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9-01-12 19:03:00
本篇正解 法官都在養了 一萬八算什麼
作者: luche (luche)   2019-01-12 19:16:00
一般租房子五千左右比牢房慘 牢房租都沒算進去
作者: polestar0505 (notmolester)   2019-01-12 19:22:00
養一堆恐龍 在那邊嘴1.8w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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