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自己薪水自己加 神鬼情侶2年詐領鴻海842萬薪水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女子黃馨蕾2012年間到鴻海集團旗下的世達發科技公司擔任人資,但她竟利用職務
之便,偽造薪資明細每月替自己加薪14萬到28萬,也不忘幫同公司男友張二麟加薪,之後
黃女轉調同集團的三創公司,張男離職,但兩人卻還持續領世達發的薪水,更誇張的是,
張男根本沒到三創上班,卻還爽領26萬獎金,直到兩公司察覺帳務有異,才發現黃女、張
男2年詐領2公司共842萬元,世達發和三創分別對兩人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判兩人須吐還
842萬。
黃女從2012年4月間起擔任世達發科技公司人資管理師,負責將員工資料登錄進薪資系統
結算及資遣費核算請款等業務,黃女的張姓男友則是在2013年1月間進入該公司擔任約聘
人員,之後因世達發公司辦理解散,黃女在2013年4月1日轉調至同集團三創數位公司任職
,一樣負責處理計算員工薪資的業務,張男則是離職。
世達發進行清算時,察覺員工的扣繳憑單有異,經查核才發現,黃女2012年6月到2013年8
月間,利用偽造不實薪資明細表、請款單及受款帳戶明細表,擅自將自己的月薪從每月約
30000元,加薪14萬到29萬元不等,期間也不忘幫男友加薪,之後世達發解散,黃女還幫
自己跟男友詐領資遣費,黃女轉職到三創工作後,竟還和男友持續領取世達發薪水,前後
共詐領公款共530萬多元。
三創得知也追查發現,黃女2013年4月調任後,也以同樣手法詐領薪水、獎金,還捏造不
實資料,讓沒在三創上班的張姓男友,詐領26萬元獎金,經清算,黃女和張男直到2014年
3月共詐領三創共312萬元。
世達發因此自訴控告黃女及張男涉嫌詐欺等罪,並向兩人追討530萬餘元,三創則向兩人
追討312萬餘元。
但黃女否認詐領,始終辯稱她是經過上司指示,才會將那些款項匯入個人帳戶,作為發放
工讀生的薪資、開工紅包、年終獎金等用途,至於世達發指控她僅是調職卻詐領資遣費部
分,她則辯稱是因為世達發決定將員工先資遣再轉職,並非她詐領資遣費,且世達發和三
創曾開立數百萬薪資扣繳憑單給他們,顯見公司對於這些款項轉入他們戶頭是知情的。張
男則辯稱帳戶都是黃女在使用,他完全不知情。
但士林地院認定黃女利用職務之便,替自己加薪,浮報全公司薪資總額,送交給上司簽呈
,接著再製造會計傳票、取款憑條,藉此詐領2公司公款。而張男雖否認知情,但法官認
為,黃女和張男關係緊密,對於彼此收入、可支配款項應很了解,況且黃女在另家公司任
職時,就曾以同樣手法詐領薪水48萬多元,當時張男也因此被開除,顯見張男面對自己名
下帳戶有異常款項流入,應可推測出是黃女利用同一手法詐欺的金錢,認定張男不可能不
知情。
因此刑事部分,依詐欺等罪判黃女應入獄服刑3年10月,另有1年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48
萬元。至於張男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得易科144萬元。民事部分,則判黃女和張男
應將侵吞世達發與三創兩公司共842萬,全部吐還,全案仍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13/1498277
5.備註:
老闆不加薪,只能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