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rlddragon (風 )》之銘言:
: 聯合新聞網
: 肉圓父毆子網友動私刑 法界:私法正義不是正義
: 新北市永和區一間私立托嬰中心本月9日爆發老師涉嫌虐打幼童,12日蘆洲區又有一名
父
: 親見兒子買回的肉圓沒有加辣,暴怒把兒子掌摑倒地,媽媽衝過來救兒也被勒頸拖出房
外
: 暴打;二起事件都引發網友眾怒,前往事發地聚集動用「私法正義」,對此,新北地檢
署
: 資深檢察官指出「私法正義並不是正義」。
: 檢察官認為,任何事件在沒有經過調查、沒有審視過所有證據、聽過被告解釋前,就單
方
: 面以眼前呈現的片段事實進行認定,甚至動用「私法正義」,這並不是正義;很悲哀的
是
: ,經過調查後,若檢察官或法官做出的處分或裁定,不符合網友先入為主認定的「正義
」
: ,司法官也會被認為是「不正義」。
: 前新北地檢署、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明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絲漢德指出,就網友
動
: 用「私法正義」所涉及的刑責來看,因均沒有阻卻違法事由如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前
往
: 托嬰中心噴漆、丟雞蛋、持木棍徘徊,涉及的法律責任包括毀損、公然侮辱與恐嚇罪,
前
: 二樣是告訴乃論罪,恐嚇則是公訴罪。
: 不過本案可以考量的事,若網友主張是因公益而義憤犯案,檢察官審酌其背後動機,也
確
: 實不是為了私怨犯案,即使網友面臨追訴,也有可能做出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即使送
到
: 法院評估也是輕判拘役或罰金等。
: 另外,眾人聚集、闖入社區、動用私刑毆打家暴父,當事人可以提告包括傷害與侵入住
宅
: 等罪;本案因已實際成傷,當事人即使主張心生畏懼、提告恐嚇,也會被傷害行為吸收
,
: 檢察官僅會以傷害、侵入住宅來論處。
: 絲漢德認為,兩案性質相近,網友都可以說是激於「義憤」,為了社會公益,但所謂義
憤
: ,一般是指當場看到不法事件,完全沒有辦法忍受,立即動手制止或制裁;兩案卻都是
網
: 友看了網路影片或新聞報導後,基於片段的呈現,跑去現場實施「私法正義」,並非現
場
: 直擊看到,是否適用有待承辦檢察官認定。
: 資深檢察官表示,他並不是要為家暴父親說話,就新聞影片中呈現,該名父親確實非常
可
: 惡,但也無法排除父親主觀上確實是認為小孩在說謊,是出於管教而動手;雖然我國教
育
: 朝向零體罰方向,但父母對於孩子的管教權,是否完全不能實施體罰,以及合理的界線
又
: 在哪,有時真的「清官難斷家務事」。
: 檢察官認為,本案目前網友已形成家暴父就是可惡、該死的先入為主判斷,假設將來經
過
: 調查,承辦檢察官做出不符合網友期待的處分結果,檢察官也將被評為「不正義」;但
他
: 仍想請民眾冷靜想想,沒有經過調查、審視所有客觀、對被告有利不利證據的「私法正
義
: 」,並不是正義。
: https://udn.com/news/story/12780/3591993
台灣哪裡來的正義?
低廉的罰款?
輕度的刑責?
死人沒人權的法律觀念?
我覺得智商足夠的人,對法律的認知應該僅僅是代價,買東西你會買是因為你接受付出跟
損失;在台灣你會犯罪是因為你知道你付出的不需要太多,划算!
酒駕不過九萬嘛!
台灣法律,狗屁
台灣文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