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這個台大學生自治選舉就已經有答案了啊
: 上次的選舉,因為電子投票事故,許多人沒有領到票
: 好幾個候選人就提出選舉無效之訴啦,有學代也有會長
: 但是啊,這個訴訟打著打著就陸續有人撤銷訴訟
: 最後只剩下文學院的打到底,判定選舉無效
: 可是雖然是「電子投票有瑕疵」所以選舉無效
: 而學生會長的選舉也是使用這個有瑕疵的選舉
: 但是因為沒有人提起告訴,所以還是完全合法合理
: 因此就算台北市長無效,其他地方也是可以不用無效的
: 至於為什麼,已經有很多台大法律高材生在台大板講解過惹
可是叮叮陣營提出的見解是「違憲」。
投票應該要投24小時,限定時間是違憲。
「違憲」就是到目前為止的選舉通通無效,
沒理由只有台北市無效,其他有效啊。
違憲的結果就是打掉重練,
卸任的就算了,連現任總統立委也是當選無效。
叮叮的律師是陪他玩爽爽領,
還是很後悔遇到智障業主?
要是我就慢慢陪他玩,反正有錢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