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身為一位年幼孩童的媽咪
看到最近虐童案頻傳真的非常痛心...
有個疑問想問問大家
為什麼
洪仲丘的軍中事件能讓大家上凱道迫使政府重視而讓軍中環境及司法有重大改革
而虐兒相關的法案
現在卻卡在立法院慢慢排隊等立委諸公審查
這中間的時間
不知有多少孩子因為這樣去當小天使了...
(近5年來,至少有293名兒虐個案死亡)
而且我看了之前相關的刑責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雖規定,故意對兒童及少年犯罪者,可加重其
刑至二分之一;但與虐童有關的刑法第286條,對於凌虐或妨害16歲以下兒少身心發育的
加害人,最高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無加重結果犯的規定,即使另依刑法第277條傷
害罪加重結果犯論處,並加重虐童者的刑責二分之一
刑度過低到我冷笑...
孩子真的好無辜啊......
有人說司法改革沒有用
重要的是社福與警政的部分,需要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挹注更多資源,配置充足的人力
我想說...
面對現實吧
社工人員人數少的可憐以至能力有限
何況他們薪水少事情又多
能有多少資源
與其執行私法正義
不如大家一起告訴政府我們需要的是真正能保護孩童的政府
不是去西門町買鴨翅
說要更保護兒童卻沒積極作為的...
我有一個10M的寶寶
各位鄉民們家中一定有好多好多個寶寶...
如果軍法都能改革了
為何兒少法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