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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妻通姦 小王應訊瞎掰:心臟手術無法進行激烈性行為
出版時間:2019/01/18 13:16
與有夫之婦通姦,辯稱心臟手術無法進行激烈性行為,桃園地院未採信,判他1年徒刑。資
料照片
桃園一名蔡姓公職人員遭控在去年1月至2月3度和王姓人妻通姦,雙方事後仍意猶未盡互
傳LINE討論做愛過程「老公的香蕉很硬」、「老婆忘記座在上面了…在浴缸就很硬了」、
「非常的濕」等語,經王婦丈夫發現上情後提告,蔡男辯稱是開玩笑話、且稱作了心贜手
術後無法進行激烈性行為,但法官認定該訊息內容具體、明確難認係開玩笑,且其開心手
術是在姦情發生之後,今依3個通姦罪判他應執行1年有期徒刑,可以1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
金。
判決指出,蔡男(44歲)去年1月至2月間相繼在摩鐵和王女(約40歲,已獲其夫撤回告訴
)住處發生性關係,事後雙方互傳LINE訊息分享做愛過程,「昨晚事後,有點出血,快要
乾淨了,但因為刺激又有點血量」、「昨晚老公的香蕉很硬?」等文字予王筑均、「昨晚
老婆忘記座在上面了…很硬啊…在浴缸就很硬了」、「非常的濕」、「第一次在浴缸插進
去」、「老公插進來就放鬆了」。
案經王女的丈夫在妻子的手機裏看到上述訊息後對雙方提告,但在桃園地院開庭時撤回對
妻子的告訴。蔡男坦承傳訊息給王女,惟辯稱是開玩笑,且自己進行心臟手術後無法為激
烈的性行為,王女指他們曾發生性行為也是被逼的等。
但桃園地院法官勘驗雙方對話後認為內容具體明確與男女性事有關而未予採信,加上調閱
蔡男病歷資料後發現他是在與王女3度發生性行為後2至3個月才去做心導管手術,且醫生
也沒說不能發生性行為等,桃園地院今依通姦罪判處蔡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可以1千元
折算1日易科罰金。(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