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台中山手線為何過不了關?國發會:計畫不周延
3.完整新聞內文:
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表示,台中山海環線計畫(俗稱山手線)已遭國發會「退回」;但國
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只是要求台中市政府及交通部補件,「沒有退回的問題」。據了解
,國發會曾函請相關機關研提意見,綜整後認為,除了多處不符審查作業要點,包括計畫
必要性及財政計畫等,中市府及交通部都必須再仔細評估或提出可行性分析。
根據國發會回復行政院的公文指出,行政院去年11月13日交議之後,國發會在去年11月及
12月間,曾函詢財政部、內政部、主計總處、工程會、環保署、交通部台鐵局等機關意見
,並據此回復行政院。
除了台中市政府未符交通部所頒「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
業要點」規定,「與審查要點意旨仍有未合」計有22項、僅「部分符合審查要點規定」計
有18項,另在計畫必要性方面,國發會表示,「彩虹線」是為使大台中民眾能在山海線間
移動,但與台中捷運藍線具替代性,交通部應將加強大眾運輸系統及擴大東西向公路系統
等其他替代方案,納入比較。
國發會表示,依「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規定,
地方政府所提改善方案,應優先具體量化評估設置智慧型平交道安全控制系統、車輛改道
、公路立體化及鐵路車站跨站式站房等優先改善方案,若皆不可行,始評估鐵路立體化之
必要性與可行性,故交通部應補充前開各種優先改善方案之可行性分析。
在財務計畫方面,國發會指出,該計畫台鐵局須分擔自償性經費13.9億元,但尚未經該局
確認,台中市政府應提出具體財務回饋方案,以不增加台鐵局負擔為原則,並確認經費分
擔方式已取得共識;另外,該計畫3個路段未敘明經費分擔方式,交通部應依其建議同意
路段,重新核算中央及地方應分擔經費,並納入計畫書。
國發會也提到,海線替代方案及彩虹線皆未區分高架段及平面段造價,難與以往類似案件
比對平均單位造價,請交通部補充;有關地方配合款部分,如依台中市政府建議海線全線
高架化方案,在未加計其他推動中計畫,該府負擔非自償經費371億元,已逾剩餘可舉債
空間,建請具體補充所有計畫分年非自償經費需求,及財務籌措調度規畫,並考量自我財
政負擔能力,以增加實質財源、撙節支出或調整施政優先順序等方式審慎規畫,以兼顧地
方建設及財政穩健。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0958/3601983
5.備註:
國發會:雖然一堆地方寫錯、沒寫,但是別誤會這不是退回~~只是要你重寫而已~~~~~
一堆人說盧想改中央地方分攤比例
可是國發會說...現在的分攤比例已經超過台中市府未來的舉債上限
不改能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