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打工5月倒貼22K 撞球館惡老闆 5大招剋扣薪水
3.完整新聞內文:
4924出版時間:2019/01/20
【王勇超、周昭平╱高雄報導】高市一名14歲中輟少女小平(化名)為分擔家計,去年7月到一家辣妹撞球館工作,工作內容是排班陪客人打撞球或清掃環境,卻不幸遇上惡老闆,以遲到等5大理由罰款,上班5個月竟反欠球館22K。警方獲報搜索,發現還有7女遭剋扣薪水,且老闆持毒遭逮。警官痛斥:「吃定少女不知保護自身權益,真惡劣!」
國三少女小平從小與在鐵工廠上班父親相依為命,其父多年前遭機器輾斷右手掌,由於經濟狀況不佳,小平為減輕家中負擔,去年7月經學姊介紹,到前鎮區江男(48歲,毒品前科)經營的辣妹撞球館工作。
江男以時薪150元、每天工作4小時,日薪600元僱用小平為員工,工作時間從晚上6時到隔天淩晨4時,分段排班工作,但只有第一個月拿到薪水3750元,之後4個月都被江男用各種理由罰錢,反欠球館2萬2530元。小平說:「本以為只要繼續工作,多少能領到錢,沒想到上班越久欠越多!」
江男以5大理由剋扣員工薪水,包括遲到1分鐘罰10元、早退1小時罰150元、曠職1天罰3000元、被記缺點(如杯子沒洗、上班聊天)1次扣100元、請假(事病假)1天周一至周四扣1000元,周五至周日扣1500元。
另有7女子也受害
警方11日到球館搜索,逮江男並在辦公室查獲安毒39公克。另查出有6名少女及1名成年女子每月遭剋扣3千至8千元,包括介紹學姊也在其中。江坦承生意不好,辦比賽虧錢,才訂規約束員工,違反規定就扣薪水,訊後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勞動基準法》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另函送勞工局開罰。
勞工局表示,該案遲到早退及曠職罰款已違反《勞動基準法》屬無效約定,處2萬至100萬元罰款,未改善可連續罰。1111人力銀行副總何啟聖說,青少年打工要注意與僱主簽訂勞動契約,保障自我權益,若僱主確有違法事證,先蒐證保留單據或錄音向勞工局申訴。
惡老闆扣薪5大招數
1 遲到1分鐘罰10元
2 早退1小時罰150元
3 曠職1天罰3000元
4 被記缺點(如上班聊天)1次扣100元
5 請事假、病假1天扣1000元至1500元
資料來源:高市警局少年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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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在鬼島要合法搶劫、竊盜就要當老闆喔,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