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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做愛3天還嗑藥助性 男子害女友暴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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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一名在酒店任職的23歲張姓女子,在2016年底搬近蔡姓男
友住處同居,兩人為了慶祝同居,接連瘋狂做愛3天還嗑藥助興,張女外出工作徹夜未眠
,返家後蔡男又給她毒品吸食並要求做愛,完事後張女突失去意識,蔡男沒將她送醫,導
致張女因中毒性休克死亡。台北地院依《藥事法》轉讓禁藥致人於死罪判蔡男9年徒刑,
但在上訴後,高院認為蔡男願為張女之死負責,且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日前改判蔡男8
年徒刑。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目前在車行工作的31歲蔡男,原本擔任酒店少爺,結識「同事」
張女後兩人墜入愛河,張女在2016年底搬進蔡男位於北市南京東路的租屋處,兩人為慶祝
同居,從2016年12月28日起連3天瘋狂做愛、吸毒,而張女在2017年1月1日晚間外出工作
、陪客人出遊,2日返回同居處,蔡男又拿出毒品給張女吸食,並要求進行性行為。
結果兩人完事後,張女全身抽搐、失去意識,蔡男見狀卻未立即將她送醫,而是拿毛巾讓
張女咬住,灌食牛奶、蜆精等,導致張女因急性毒藥物中毒休克死亡。台北地檢署從張女
的遺體內驗出過量第二級毒品PMA,並混合使用MDMA、PMMA、硝甲西泮、新興濫用物質
Eutyloneck及N-Ethylpentylone,死因為急性毒藥物中毒致死,認為蔡男涉犯《藥事法》
第83條第2項、第1項的轉讓禁藥致人於死罪,依法起訴。
台北地院依違反《藥事法》轉讓禁藥致人於死罪判蔡男9年徒刑,蔡男上訴後,雖未坦承
全部犯行,但認為自己要為張女之死負責,並積極與張女父親談和解,最後雙方以400萬
元達成和解,不過蔡男無法依照死者父親要求,在第一期先給付100萬元而破局。
法官審酌蔡男無犯罪前科,因轉讓多種毒品造成張女中毒身亡,事後有意和解,僅因經濟
能力無法達成,並非無賠償之誠意,改判他8年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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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原來八卦肥宅說ㄉ瘋狂做愛都4真ㄉ.....以下開放五樓跟全部鄉民瘋狂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