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渣男面交完藉口借宿 性侵少年還告詐欺...法官狂打臉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魏姓男子因販售平板電腦與13歲少男結識,兩人相約面交後魏男藉口太晚回不了家而
向少男提起借宿要求,因此在少男家借宿3天2夜。只是,少男姐姐某日回家卻發現少男正
遭受魏男性侵,而整起性侵事件,卻是在魏男離開後對兩姊弟提告詐欺告訴才曝光。法官
最後因三人的證詞,認定魏男證詞不可採姓,並依與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對魏男判3年2
個月。
判決指出,13歲少男向20歲的魏男購買平板電腦,2016年間兩人元月相約到新竹縣面交,
只是,當日魏男因太晚沒車回家,因而借宿少男家3天2夜,期間與少男同床而寢。少男的
姐姐晚間回到家,基於關心弟弟而進到他房間探視他,卻意外發現少男光溜溜的、一副半
夢半醒的樣子被魏男性侵,兩人的身旁還有一大坨用過的衛生紙,少男的姐姐見狀直接大
吼「你在做什麼?住手、滾出去」魏男才停手並離開。只是,魏男在事後竟對兩姊弟控告
詐欺,這起性侵案才意外曝了光。
性侵事件曝光後,魏男到案說明時,卻表示否認,他說,他與少男是網路結識的,當時少
男留言很寂寞,就從台北去新竹陪他,還帶餐點請他吃,並在他家住了3天2夜,根本沒摸
過他身體,也沒性騷擾,更別說性侵。魏男辯護人辯稱,姐弟證詞內容有瑕疵,若確有其
事,為何到雙方金錢糾紛才處理,遭到報復的可能性極高,且少男事後仍與魏男來往,魏
男是無罪的。
法官調查,當時魏男確實與少男同處一室,且少男在法院交互詰問時,就與魏男發生性行
為的情節,指證歷歷,與偵查期間大致相符,若不是親身經歷,為何少男都可以清楚多次
描述過程,沒有矛盾,認定少男指述是可信的。
且針對魏男辯護人的辯詞指稱,少男是挾怨報復一事,法官認為,少男姐弟兩人,是因遭
魏男控告詐欺,性侵事件才意外曝光,原本因少男個人的性取向及涉及同性的性行為,因
此一開始,少男不敢向家人說,甚至在偵查時也都表示忘了、不願多談,也向法院表達不
到庭、不求償,只想忘記,少男一開始的確是想隱忍、不想曝光,更沒向魏男求償,可見
兩人並無仇恨、也未渲染誣陷魏男於重罪,認定少男指證真實性高,而少男姐姐描述過程
證詞,與少男相符,認定被害人證詞可採。
法官認,魏男因少男寂寞而從台北到新竹找少男,留宿3天2夜,期間請了少男及姐姐吃飯
206元,也借其姐100元,若只是好心陪伴,為何事後僅因區區的306元,就對姐弟提告詐
欺,顯示魏男是心思不純正,否則怎麼可能花了3天2夜陪伴一個認識不久的少男,這絕不
是單純陪伴,法官因此認定魏男供詞是卸責之詞,證詞不可採。新竹地院法官最後依與未
滿14歲男子性交罪,對魏男判3年2個月。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120/1361183.htm
5.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