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潑酸案 被害研究生獲補償金40萬元支付醫藥費
2019-01-21 11:45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台大校園女子宿舍前年10月凌晨驚傳潑硫酸案,造成一死三傷,倖存的謝姓研究生身心嚴
重受創,由於他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為支應後續龐大醫療費用,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
害暫時補償金。檢方審議後准予核發40萬元,期盼協助渡過難關。
檢警調查,前年10月19日晚間10時許,台科大畢業的張姓男子從文山區租屋處把2瓶硫酸
、1把水果刀跟1支電擊棒放進背包,前往台大研一宿舍,等謝回來談判。
張在宿舍外徘徊1個小時後,看見謝與駱姓同學走到女生宿舍傳達室拿信,即尾隨謝進入
宿舍,謝向值日的谷姓女保全表示張是校外人士,請張離開。
張突然拿出硫酸直接朝謝潑灑,拿另1瓶潑自己,谷、駱見狀想阻止,也被波及。張再拿
水果刀砍謝,謝逃出大門,張一路追殺揮砍謝6刀。謝不支蹲跪在地,張則癱坐地上朝頸
部猛畫4刀死亡。
謝傷勢嚴重,經台大醫院數月治療後出院返家休養,由於他身心嚴重受創,犯罪被害人保
護協會特別商請1位親人曾在八仙樂園塵爆案受傷的社工人員,對謝進行心理輔導,希望
能協助早日走出陰霾。
目前他積極復健、重拾課業並在學校當助教,但因全身體表面積50%以上燒傷,喪失身體
排汗功能,且雙眼因化學灼傷,有白內障重傷害,有1眼僅剩0.02以下視力。
由於家庭經濟狀況不佳,難以支付後續龐大醫療費用,在犯保協會台北分會協助下,以有
急迫需要為由,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暫時補償金40萬元。北檢審議後,全數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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