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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寂寞少年 男子判3年2月
3.完整新聞內文:
2019-01-20 16:2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魏姓男子2016年間因賣平板而結識13歲少年,只見少年PO網寫
著「寂寞」2字,魏男就衝下新竹陪伴少年還發生關係,過程遭少年姊姊撞見,魏男被趕
出門。事後魏男控告姊弟倆詐欺,姊姊才向檢警透露弟弟遭對方性侵。新竹地院法官依與
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判魏男3年2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20歲的魏姓男子因賣平板電腦結識13歲少年,2016年間元月相約到新竹縣面交
,沒想到魏男當晚藉口太晚沒車回家,便借宿少年家3天2夜,並與少年同房睡覺。未料魏
男夜半圖謀不軌,脫掉少年褲子,還對半夢半醒的少年性侵得逞。當時少年姊姊回家,要
看弟弟是否乖乖在家睡覺,結果發現弟弟全身光溜溜的,魏男還不斷在弟弟身旁逗弄他,
身旁還有一坨衛生紙,少年姊姊見狀大吼要求魏男出去。
少年表示,本來他睡覺有穿內褲,但起來就變成沒穿內褲,後來姊姊回家看他有無乖乖睡
覺,就發現魏男正在逗弄他的生殖器;姊姊目睹大吼叫魏男「你在幹嘛,你停手,滾出去
!」,後來魏男就離去了。
原本少年不想聲張,直到魏男向他們姊弟要求還錢300元,甚至還控告他們詐欺,姊姊出
庭時才跟檢警爆出性侵案。檢警傳喚魏男時他辯辯,他與少年是透過網路結識的,當時少
年留言很寂寞,他從台北去新竹陪少年,還帶餐點請他吃,並在他家住了3天2夜,但期間
根本沒摸過他身體,也沒性騷擾,更別說性侵。
魏男辯護人辯稱,姊弟證詞有瑕疵,若確有其事,為何到雙方有金錢糾紛才處理,魏男遭
到報復的可能性極高,且少年事後仍與魏男來往,可證明魏男是無罪。
法官調查,當時魏男確實與少年同處一室,且少年在法院交互詰問時,就2人發生性行為
的情節,指證歷歷,前後指述一致。法官認,若不是親身經歷,為何少年都可以清楚多次
描述過程,沒有矛盾,認定少年證詞可信。
法官認為,魏男因少年寂寞而從台北到新竹找他,還留宿少年家3天2夜,期間請了少年及
姐姐吃飯206元,也借其姊100元,若只是好心陪伴,為何事後僅因區區的306元,就對姐
弟提告詐欺,顯示魏男心術不正,否則怎麼可能花了3天2夜陪伴一個認識不久的少年,絕
不是單純陪伴,認定魏男供詞是卸責之詞。
法官審酌魏男明知與少男年僅13歲,對男女情慾懵懂,性自主權認知未成熟,竟滿足個人
私慾,利用少男寂寞即與他發生性關係,有害少男正常發展,身心受到影響,因此與未滿
14歲男子性交罪判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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