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書記官被控偷賣法拍屋 北檢今傳喚受害夫妻出庭
2019-01-21 17:26
首次上稿:15:38
更新時間:17:26(新增得標人受訪)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書記官駱俊勳,被《鏡週刊》踢爆涉嫌偷
賣法拍屋,將1戶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精華地段,市值6千多萬元的房屋,在沒對外公告的情
況下,以3169萬元低價賣給李姓投標者;台北地院發現弊端後,主動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檢
署調查,檢方日前以偽造文書罪被告身分傳訊駱俊勳後,今天下午另傳喚受害者夫妻到庭
。
得標的李男今天下午庭訊後表示,他覺得很委屈,明明是用正常程序得標,錢卻就被法院
卡住,不還給他,他也不認識那位書記官。
根據《鏡週刊》報導,駱俊勳庭訊時辯稱,是因案件量太多,想趕結案,未涉及不法。台
北地院已就此案進行檢討。
去年12月20日,台北地院舉行例行法拍,不少投標業者到場,但當天卻只有書記官駱俊勳
站上法拍台,而非如往常由司法事務官主持,書記官、錄事、執達員等在場,在場者議論
紛紛。
案發當天由駱俊勳一人主持拍賣,隨即開標由1名李姓投標者以3169萬元低價搶標,駱俊
勳卻出言制止,指該物件有3張標單,已有人透過通訊投標,以3700萬元得標,引起其他
投標業者質疑,並要求他拿出標單,但駱俊勳拿不出來,並稱要請示上級,隨後才改口宣
布,由現場出價3169萬元的李姓投標者得標。
因當天法拍程序亂成一團,引來剛接手民事執行事務的李英豪庭長關注,介入調查才發現
竟是書記官駱俊勳偷賣法拍屋,立即宣布廢標及停止駱俊勳的網路權限,要求他不得再碰
這件法拍案,他已被調職並被依涉偽造文書罪函送北檢調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78482
5.備註:
原來書記官還能有這種操作 太神啦~
今年報名人數要暴增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