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友們合資組間民營直升機救難隊,
爬非政府認定路線的,
向這家公司投保,出動人員救援。
結案。
不然引進國外資金成立,
比照相同賠償、保費等等。
還可以順便引進更多愛爬山的外國觀光客,
新台灣商機!
※ 引述《KGarnett05 (I Take Five)》之銘言:
: 我覺得最好的方法是國家認定高風險路線
: 政府單位只負責管理審核,不具救援責任
: 想入山要向有救援能力的民間單位投保
: 繳交投保證明才有審核資格
: 投保價格與救援單位義務變商業行為
: 想冒險的有山爬,政府也不需要把國家救災資源放在這
: 總之在高風險山區,真要開放,救災責任一定要和政府脫鉤的方向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