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ZTEC (直球對決)
2019-01-22 12:55:37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596592
2014年彰化縣長選舉時,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控無黨籍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與國民黨候
選人林滄敏共用金主,高院判決段應賠黃20萬元,黃文玲昨天在臉書中PO文,指段宜康在
判決後,仍拒不認錯不肯付賠償金,也不願呑曲棍球,只好查封他立法院的薪資,總算收
到段宜康的賠償金,會趕在過年前,將這筆款項捐給弱勢慈善。
執業律師的黃文玲向立法院聲請查扣段宜康的薪資,一出手就如願,經加計利息後,共收
到兩張支票,一張是17萬1337元,一張是5萬8434元。
「很奇怪咧,段宜康一定要人家查封他的薪水才甘願。」黃文玲說,段宜康說人家壞話,
卻不敢承認,卻又浪費司法資源,做人卻不敢當,該給他一個教訓。
不過,黃文玲的臉友仍不滿意,有人認為「 支票不好玩,吞球才有意思」、「我覺得吞
球比較有戲」,有人則喊爽,有人則說是遲來的正義, 有人則說「飯可以亂吃,話不可
以亂說」,還有人還等著要段宜康吞曲棍球。
段宜康另涉2014年彰化縣長選舉期間,他聲稱當時擔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林滄敏
涉及曲棍球協會弊案詐領補助款,並嗆若查無林滄敏不法情事,他願吞曲棍球,魏明谷也
製作廣告「段宜康賭吞曲棍球嗆林滄敏涉弊詐領補助款」。最後高院認定,段的言論及魏
製作的廣告,造成林的名譽嚴重受損,判2人連帶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最高法院駁回
2人上訴,全案定讞。
段宜康因「吞曲棍球」這句話,只要段宜康有爭議事件,常被人要他「吞曲棍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