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一直很好奇法匠一詞是怎麼來的
稍微google了一下
某因司改國是會議的言論引起譁然的張律師是這麼說的
「法律本是人情事理的經驗累積,只是把它邏輯條文化了,法官辦案要是離開了人情事理
,就是法匠」
最近小弟寒窗苦讀之餘不忘跟上時事
透過臉書中各大媒體跟上新聞時事
發現好多民眾喔~對於自己不滿意的判決
就大肆發表「恐龍復活說」
當然 有些法律人士在底下回應
「法條這麼寫我們只能怎麼操作」
「罪證不足,無罪推定懂否」
「交保不等於無罪」
小弟粗淺的法學知識能夠理解法律人士的想法也並非沒有道理
但被回應的民眾就爆氣了
什麼法匠.恐龍不打緊
連「懂法律了不起喔還不是只會欺負平民百姓」都出來了
自己覺得不滿意的事情在專業人士講解後
不然恍然大悟而是先噴再說
這個現象小弟都看得糊塗了
有沒有現在一言不合就噴人法匠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