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12cm (飄飄長髮)
2019-01-22 15:51:13我知道有些腦包看到標題又要噓我
其實認真想
這次的山難跟平常山難不一樣 不可以用同一個標準
以下是理由
1. 她是專業登山人員 絕非一般登山客
2. 一般登山客會因為天氣不佳硬要上山 她是好天氣上山
3. 很明顯這是屬於意外事件 絕非一般遊客會犯的低級錯誤
4. 死者極為愛護大自然 為登山友找尋新的路線 非遊玩
5. 重點: 死者再死亡時 身邊還有有電量的手機 是因為沒訊號 才錯失黃金救援時間
最重要的是第五點
手機有電 但卻沒有訊號
誰的錯?
當然是政府的錯...
繳了錢 卻沒得到相對應的訊號 繳辛酸的?
政府有確實落實手機訊號嗎?
人就因為這樣死了 難道不能提國賠?
有電的手機在旁邊 卻無法撥號
就像是你在沙漠中看見自來水管卻沒水一樣
我知道覺青又要說什麼出勤費用 人力資源
覺青用腦想一下好嗎 這是兩件事情
社會資源是一件事情 但國賠是一件事情
出勤費用當然可以賠償
但造成意外了 政府難道就不用賠償?
建議家屬提國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