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則關於鄭惠中(鄭心儀)的剪報:
1.
女義警形象性感 鄭心儀遭到解職
【1983-01-08/聯合報/07版】
【台北訊】
女義警歌星鄭心儀,於六日遭台北市警局解除義警職務,理由是「以性感姿態出現娛樂界
,不宜再以義警號召。」
鄭心儀原名鄭淑儀,是中視的基本歌星,她以義警身分歌唱,巳達五年之久。最近鄭心儀
改變形象,以「社會寫責」的性感為號召,終於遭解職的命運。
鄭心儀說,她在雨個月前巳辭退義警隊工作。
2.
春光外洩干底事 上官明莉很生氣
【1983-02-24/聯合報/03版】
【台北訊】
上官明莉昨日由律師陪同,公開說明「封面女郎」中不雅照片,對她傷害甚巨,「封面女
郎」副社長鄭心儀亦到場。
上官明莉昨日聲淚俱下的,說明這張不雅照片的前因後果。她說,去年三月廿日晚間,她
接受高雄市喜相逢大酒樓王董事長夫婦及王鳳生總經理之邀,為該餐廳開幕剪綵,隨後即
登台表演。她說,由於演出換裝匆忙之際,一時疏忽,身著褲襪及寬裙表演裝,在舞台上
隨旋律擺動時,而王姓總經理在台下拍照,拍到了裙裾揚起瞬間不雅照片一張,不過王鳳
生將照片給她時,未發現不雅的鏡頭。
……但有人追究照片來源時,鄭心儀則表示,她只負責業務方面事情,並不知悉編輯方面
事宜。鄭心儀還當著眾人面,對上官明莉提出「忠告」,要她改掉不穿內衣的習慣,惹得
上官明莉又痛哭不已,她說不是習慣,只因為舞台上穿的是狄斯可貼身裝,不宜露出內衣
線條,她只是疏忽而非習慣。
……上官明莉的律師許文彬,在她泣不成聲時,亦代她表示,她只是想說明事情真相,使
大眾了解,無意索求賠償,如果新聞局能酌情可憫,在處分上,似乎可以從輕發落。
3.
「封面女郎」底版銷毀 市售雜誌是盜印本
【1983-04-21/聯合報/07版】
「封面女郎」雜誌被控妨害風化案,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被告黃宗弘供稱印刷底版他
已經銷毀,市面上出現的盜印版與他無關;台北地院已將不同版本的封面女郎雜誌送往有
關單位鑑定。
……台北市刑大刑警張計生說,「封面女郎」副社長鄭心儀曾帶他到街上買了兩本盜印版
的「封面女郎」;據兩名潘姓與林姓書販說,這本雜誌是從「聯大出版社」與「光華商場
」批來的。(下略)
4.
封面女郎雜誌.是否妨害風化
【1983-02-25/聯合報/03版】
【台北訊】
……張檢察官昨天下午一時卅分由三張犁派出所警員陪同,持搜索票進入仁愛路四段四一
三號十三樓「封面女郎」雜誌社,當時祇有副社長鄭心儀在場。檢察官在辦公室抽屜內發
現很多演員的底片,其中大部份鏡頭過於暴露,嚴重敗壞社會風氣,經挑選後帶走廿多張
底片。
接著檢察人員在屋內搜出一些可能是「封面女郎」準備再度出版的稿紙,上面寫有文字及
圖片。因「封面女郎」雜誌已遭停刊,檢察官也將稿紙一併帶走。根據刑法妨害風化罪規
定,散布或販賣猥褻的文字、圖書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者處一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千銀元以下罰金。檢察官決定近期傳訊雜誌社負責人及
供拍照的三名女演員到庭查明是否應負刑責。
5.
封面女郎與中視 鄭心儀面臨抉擇
【1983-02-27/聯合報/09版/綜藝】
【台北訊】
中視昨日正式通知旗下藝人鄭心儀,表明該台對她參與「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的「封面女
郎」雜誌極度不滿,希望她有所抉擇。鄭心儀目前擔任「封面女郎」雜誌副社長。
(下略)
6.
車禍過失致死 鄭心儀判五月
【1984-07-10/聯合報/05版】
【台中訊】
女歌手鄭心儀被控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變換車道不當發生車禍,造成一名大貨車司機死
亡,台中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將她判徒刑五月。
判決書說,藝名鄭心儀的鄭淑峰(卅一歲),去年六月七日下午駕駛轎車從台北趕往台中
登台表演,途經台中縣豐原市附近高速公路路段時,超過八十公里時速限制,以一百公里
時速貿然變換車道。
當時由陳清祥駕駛的大貨車也超速行駛,欲超越一輛拖車,陳清祥見鄭女的轎車穿入車道
,閃避不及,自後撞上鄭女轎車,並失去控制,衝出右側護欄翻覆,陳清祥當場死亡。承
審推事劉佳田在判決書中指出,這件車禍被告和死者都有過失,雖鄭女尚未與死者家屬達
成賠償協議,但她也因骨折致下半身不完全麻痺,行動不便,因此酌情判處徒刑五月。
※ 引述《tom804247 (法式吐司加糖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