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魄男持紙條想搶100萬 遭行員忽視還被判4月
2019-01-22 13:27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即時報導
「我要的不多100萬限你3秒完成就沒你事」39歲劉姓男子積欠地下錢莊債務被逼急了
,去年8月6日至台南一農會,依序抽取號碼牌,待櫃台人員叫號後交出紙條,恐嚇對
方已扣下扳機,但行員未予理會,他只好默默走出農會,案經農會報警處理,警方循
線查獲,並查出他怕機車被融資公司取走,偽造機車牌,台南地院認劉犯行使變造特
種文書罪、恐嚇取財未遂罪,應執行4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積欠地下錢莊債務,需款孔急,去年8月6日上午 9時多前往台南一農會
,依序抽取號碼牌,待櫃台人員叫號,將號碼牌及預先撰寫好的字條交付女行員,上
頭寫著「我已經扣下扳機,如果你按通報我絕對扣下去,讓我安全離開,我不會傷害
你,我身上已經有條人命在我手中死了,被關我也不怕了,所以不要動不正腦筋,不
然你一定死,我要的不多一佰萬限你3秒完成就沒你事 」。
劉要求女行員依指示給付 100萬元,然而,女行員未即刻處理,他竟然就默默的走出
農會,離開現場,直至女行員將紙條交給同事觀看,才知道剛剛有人想行搶,經同事
報警後,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將他逮捕到案。
隨後,警方查出,劉為避免機車因未繳交貸款遭融資公司取回,去年 7月間以黑色麥
克筆將其所有車牌上「90」,抹黑變造為「88」、英文字母「P」改變為「B」,罪加
一等。他到案後自白犯罪。
台南地院認劉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2月徒刑,又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3月徒刑
。應執行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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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男子債台高築,持紙條想搶100萬元,竟遭農會行員忽視,摸著鼻子自行離開
,台南地院認他犯恐嚇取財未遂等罪,應執行4月徒刑,可上訴。
記者邵心杰/翻攝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07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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