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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工程師偷拍性愛片 留女友專屬回憶代價罰12萬
2019-01-23 18:04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即時報導
新加坡籍電腦工程師的劉姓男子,珍藏每任女友的專屬回憶,去年3月在台北萬華區的日
租套房,利用Apple筆記型電腦的Webcam攝錄功能,二度偷拍自己和女友的性愛過程。士
林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劉男(31歲)去年3月10日晚上9時許,和周姓女友相約在西門町的日租套房見面。劉事先
在房間內開啟Apple筆記型電腦,再利用Webcam攝錄功能偷拍性行為過程。隔日深夜11時
,劉再度用相同手法竊錄性行為過程,和周女的身體隱私部位。
周女發現慘遭偷拍後報警,她證稱,劉沒有經同意,就偷拍性愛影片,已在電腦裡看到相
關影片,不滿遭偷拍才會報警提告,並提出分手。警方日前持搜索票前往日租套房,查扣
劉男的筆記型電腦,全案去年9月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去年11月士林地院開庭,劉男特地搭飛機來台。他在庭上稱,平時都會拍攝私密影片,「
每任女友都有專屬回憶」,均會留下珍藏,強調有告知周女此特殊嗜好,但這次在日租套
房拍攝前,忘記先說。
劉男表示,在新加坡從事資訊工程業,月薪5千,約為新台幣11萬元,周女要求的和解金
是一個月薪水,開價「太高」和解未果。
法官勘驗竊錄光碟影像40張擷圖,並審酌被告未經告法訴人同意,用電腦側錄性行為過程
,嚴重侵害告訴人隱私權,犯後坦承犯行,依照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
,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
可上訴。
新加坡籍電腦工程師的劉姓男子,二度偷拍自己和女友的性愛過程,遭士林地院判處4月
徒刑,可易科罰金。記者蕭雅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