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很少人討論這個法令。
雖然這法令讓很多日本人反感,但我認為這是非常前衛的想法。
這部法令出於日本江戶時代,德川綱吉時期,內容包含禁止虐待動物、禁止動物表演、禁
止動物買賣…等,還有不可以讓流浪狗互咬及設立公家流浪狗收容中心(無安樂死)。
應該算是世界最早的動保法跟動保人士吧?
只能說當時民眾還沒建立動保意識就實施這樣的法律太早了。
不過也因此為日本人積了不少福德也說不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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