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修法 擬罰3萬起跳 乘客連坐
3.完整新聞內文:
【綜合報導】酒駕肇事是全民公敵,台中市前天晚上又發生嚴重的酒駕3死事故,讓酒駕
議題再度受矚目。目前立委已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酒駕,將酒駕罰鍰
下限從1.5萬元提高到3萬元,同車乘客可連坐罰6千到1.2萬元,5年內3次以上酒駕累犯重
新考領駕照後,車輛則須懸掛特殊車牌,加重罰則,希望產生嚇阻作用,但法條經立法院
初審通過後,目前仍躺在立院,必須等立院三讀通過才能上路。
統計台灣近5年累計56.5萬件酒駕違規,其中3成7是累犯。行政院會去年10月又再度通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進一步落實課責酒駕行為。政院官員說,這項修法
明訂酒駕犯強制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從原本一天4小時,增加到初犯一天6小時、累犯
兩天共12小時。
重罰未有效遏阻
據統計,每年因酒駕而被要求參加道安講習的人數約有10萬人。官員指出,因參加安全講
習衍生的講習費等行政費用,基於成本考量,修法也規定改由酒駕者自行負擔。但這項草
案送進立院後,目前仍未進入審查程序。
官員指出,為遏阻酒後駕駛的相關法律最早訂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999年為了
加重嚇阻效果,把原本僅屬「行政罰」的酒駕行為入罪化,增訂《刑法》第185條之3,酒
駕得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重罰仍未有效遏阻酒駕行為,因酒駕致死人數仍高居不下,2011年立法院再次修法
,把酒駕處罰上限提高到2年,罰金提高到20萬元,酒駕致死的刑責也提高到1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者處以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目前朝野立委共提出酒駕相關的修法版本共11個,都未排入審查。例如綠委賴瑞隆
提案修正《刑法》,若10年內再犯酒駕者,加重其刑至3分之2;藍委蔣乃辛提案修正《刑
法》提高現行酒駕、再犯及拒絕酒測者罰則,納入酒駕他律機制,將提供酒類飲品及共乘
者納入裁罰。
【酒駕歷次 修法進度】
★1999年【三讀完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僅有行政罰,在《刑法》入罪,增訂第185條之3,酒駕得處1
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萬以下罰金
★2011年【三讀完成】
《刑法》酒駕處罰提高到上限2年,罰金提高到20萬元,酒駕致死刑責提高到1年以上、7
年以下徒刑,重傷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2013年【三讀完成】
《刑法》明定酒駕為「駕駛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
0.05%以上」。並加重刑責,致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2018年【立院初審通過】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罰鍰提高到3萬元起,同車乘客可連坐罰6千到1.2
萬元,5年內3次以上累犯重新考領駕照後,須懸掛特殊車牌
★2018年【還未審查】
行政院會通過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者強制參與道安講習時數增加、違規
者自付講習費用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0125/38241727/
5.備註:
才罰幾萬能買車的誰付不起,五年內累犯3次還能重新考駕照...
改跟沒改一樣...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