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華為暗示 撤出不友善國家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9-01-25 11:10:4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
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
情報工作秘密。
國家對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的個人和組織給予保護。
※ 引述《pikakami (傳統的與現代的)》之銘言:
: 經濟日報
: 華為暗示 撤出不友善國家
: 針對華為設備被當間諜圍剿,華為輪值董事長梁華在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暗示,華為將不
: 再容忍,會從有敵意國家撤出,終止合作夥伴關係,而將業務重心轉移到「歡迎華為」的
: 地方。
: 梁華透露,華為將為客戶提供更好的5G服務,計畫在未來五年每年投資200億美元建造5G
: 基地台,大幅提升網速。
: 梁華甚至公開喊話,若各國擔心華為設備可能被用於間諜活動,歡迎來華為參觀。
(恕刪)
華為是個守法的企業嗎? (如果不是,自然會被國際排擠)
華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嗎? (如果不是,會被左岸修理)
你要吞下哪一條?
就自家訂個法律,被美國爸爸抓到痛腳,取得「法律級的證據」
嘴硬是沒有用的!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9-01-25 11:21:00
表示華為隨時和你翻臉,都有國家幫他背書一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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