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是也很愛這樣停在路肩抓超速什麼的
那如果今天撞上去的不是聯結車
是警車
警察也會被移送法辦嗎
是不是風向又變了
雖然說是執行公務
但是如果沒有在幾百公尺前擺三角錐
擋路的性質本質上並沒有不同啊
大家覺得呢???
※ 引述《t81511270 (肥宅肥宅NO.1)》之銘言:
: https://tinyurl.com/y6utfbdp
: 蘋果日報 台灣 2019/01/25 15:02
: 聯結車違停吃便當 害19歲男學生追撞慘死
: 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苗栗縣竹南路段,中午發生機車追撞違規臨停聯結車、造成騎士傷重
: 不治的事故。聯結車司機潘姓男子(44歲),先在附近交流道買便當,然後停靠台61線北
: 上93公里側車道,車頭停在國道高架橋下陰涼處,下車花了約15分鐘分鐘吃完便當,約
: 12:15分左右、正要上車繼續北上送貨行程,突然聽到後方撞擊聲響,下車發現陳姓機車
: 騎士(19歲)和機車鑽進車底、無法動彈,趕緊打119報案。
: 救護人員抵達時,好不容易才協助陳男脫困,但現場已無生命跡象,右大腿變形腫脹、頸
: 部臉部多處撕裂傷擦傷、腹部腫脹,送往頭份市為恭醫院,搶救宣告不治。
: 竹南警分局交通組長陳金順說,潘男雖然沒有酒駕,但違規停在側車道的機車道上,將先
: 依規定開出1200 元罰單,並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偵辦;不過,機車沒有刹車痕跡
: ,事故時視線良好,陳男也有未注意車前車況的過失。陳男家屬說,陳男是學生,昨天到
: 台中找朋友,應該是今天獨自騎機車回桃園住家途中發生悲劇。(楊永盛∕苗栗報導)
: 備註:
: 兩輪四輪 開戰
: 感覺是 太陽太刺眼 + 又能騎快的路段 碰到一個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