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立委提修法調降參選保證金 中選會:將依法處理
3.完整新聞內文: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擬提修法調降參選保證金,中選會綜合規劃處處長高美莉今天表示,
立委、地方首長的保證金額度依法授權中選會決定,中選會選前會召開委員會議決定額度
。若修法通過,將依法處理。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將提出選罷法修法,將保證金改為登記費,
這應該只是一般行政規費,且登記費最高不得超過基本工資的5倍,才符合公民平等參政
權,若能繳交一定人數連署,也能替代登記費。
徐永明說,以參選直轄市長為例,在台灣參選保證金要新台幣200萬元,但在東京只要約
84萬元、倫敦約40萬元、阿姆斯特丹約8000元、柏林0元,因為德國已經宣告公職參選保
證金是違憲的。
高美莉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選罷法規定,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
市長、縣(市)議員及縣(市)長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保證金額度依選罷法規
定授權中選會決定,因此過往每次選舉前,中選會都會召開委員會議決定額度。
但她也坦言,直轄市長的保證金額度,已經很久沒有調整,確實較其他各國來得高。若立
委提議將保證金調整為最高不得超過基本工資的5倍,應修法將其入法,未來若通過修法
,中選會將依法處理。
去年九合一選舉中選會審議通過的保證金數額,分別為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200萬
元,直轄市議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20萬元,縣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20萬元,縣市議員選
舉候選人保證金12萬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616162
5.備註:
選不上牽拖保證金
選得上你會在乎保證金嗎
又不是選上不會退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