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底下留言一堆人在那檢討警方幹嘛?
法律都明訂警方穿制服時可以不需出示證件了
然後底下一堆人說會有假警察、非警方穿警察制服罰太輕等
腦袋沒問題嗎?
如果警方穿著制服時不出示證件就不能執行勤務的話
遇到突發狀況怎麼辦?
歹徒是不是都可以辯說以為後面是假警察?
法官也說警察沒先讓歹徒看證件所以抓人違法?
那以後有人犯罪故意跑給警察追、沒時間讓警方出示證件讓他看得清清楚楚那警方抓人就是違法?
非警方穿著警察制服罰很輕是因為冒充警方另外有法管這種事
而且法律的懲罰會訂比較輕的話通常是因為案例少、不嚴重
台灣非警方穿警察制服罰很輕不就代表台灣很少假警察搞事?
如果假警察泛濫的話法律自然會修正加重處分
所以一個國家的法律如果越全面、懲處越重
代表這個國家人民越賤,因為太會搞事所以要重重修理
這麼多人想證明自己很賤的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