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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指慶富案沒損失 監委打臉:整個建案大失敗(動畫)
出版時間:2019/02/02 08:38
慶富獵雷艦弊案,國防部強調沒有損失,但監察委員仉桂美駁斥,「公股行庫的損失,難
道不是全民的損失嗎?國防部的整個建案失敗,難道不是重大的國艦國造的損失嗎?」
監察院昨天彈劾海軍前司令陳永康、海軍前副司令蒲澤春、高雄市海洋局前局長王端仁、
農委會漁業署研究員陳文深等四人。報告認定,陳永康與蒲澤春核定所屬簽報按廠商需求
,大幅放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輕忽得標廠商因資本額過低,
是否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能力,導致「康平專案」建案任務失敗,
影響國家安全至鉅。
報告也指出,王端仁、陳文深背離「行政程序外接觸」的禁止規定,2016年1月7日赴慶富
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協調興達漁港獵雷艦造艦廠房用地,言行不當,引致社會大眾認偏袒特
定廠商之不良觀感,均引致社會輿論訾議,強烈斲傷行政機關廉明公正形象,違反《公務
員服務法規定》,有重大違失。
仉桂美指出,國防部答覆監察院,這件弊案中,國防部沒有損失,「他指的是錢。」但是
公股行庫的損失,也是納稅人的錢,而國艦國造的重大挫敗,也是種損失。
另外,監察院調查發現,海軍獵雷艦案原招標文件係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
認定標準」等相關規定辦理,但於招標文件公開閱覽期間,有慶富公司及竣達企業有限公
司2家廠商提出書面異議,質疑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建議檢討放寬。海軍前司令陳永康
與前副司令蒲澤春於擬定招標文件過程,未督促所屬審慎評估資本額偏低之廠商是否具有
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能力,足以支撐前後長達12年之獵雷艦採購案,即
核定所屬以增加商源為由,大幅放寬投標廠商之資本額門檻,將投標廠商之資本額由不低
於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放寬至不低於預算金額之二百分之一,讓資本額僅1.7億元之廠
商,即可參與本案高達352.9億元之招標案,嚴重輕忽得標廠商的=資本額過低,肇致獵雷
艦建案任務失敗收場。(政治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