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白的,這是遷怒,然後要你當罪人而已。
別想太多,好的公司好的老闆,值得跟。
幾年前,我所待的公司就因為被一個新人投訴檢舉,連帶著影響了原有員工。
之後資深員工一不做二不休,也群起反抗老闆,檢舉一件接一件,只是當時我們還沒離職
,就這樣邊上班邊跟老闆耗。
圖他的資遣(被離職)。當時要求的不多,僅僅是所有制度合法執行,如果他只是想著公
司能做就做,不能做就收,我們也無所謂。
依法執行勞權,是在法治上授與勞工階層的權利,我們僅僅這個要求而已。
爾後,談離職,老闆說沒有你們,公司也不會倒。
我回應他,當然,沒有這家公司,我們也不會倒。何況,我們也沒想要你倒,只是失去主
要技術人員的你,在營業額與盈利上不曉得會痛多久,虧損的這段時間,也不曉得你需要
多久才能填平。
但,這些不是我們該煩惱的,而是你。好自為之。
僅僅為了被檢舉且被勞檢就把為公司貢獻付出的資深員工當成同一流的人,不值得再付出
或貢獻自己最寶貴的時間與經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