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險勝1票後5天過世落選頭 提當選無效反敗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9-02-02 20:57:03
中時
險勝1票後5天過世落選頭 提當選無效反敗為勝
2019年02月01日 22:05 中時 許素惠
雲林縣林內鄉民蘇信德去年底以1票之差當選鄉代表,卻在選後5天病逝,落選頭黃清得因
而對蘇及第二高票的當選人蔡當茂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經驗票結果,黃指出他多出3票,
等於倒贏蘇2票,讓法官和雲林縣選委會都不知所措,創全國先例,報請中委會解釋。
蘇信德、黃清得、蔡當茂、嚴秉鑫、史千桂5人參選雲林縣林內鄉第4選區代表,應選3席
,結果史千桂806票、蔡當茂618票、蘇信得497票、黃清得和嚴秉鑫都496票平手。
黃清得指出,蘇信得因病在當選後5天就過世,由於票數接近,加上他和嚴秉鑫打成平手
,所以對於翻盤不抱希望,親友一直鼓舞,才索性一試,同時對蘇及第二高票的蔡當茂提
出當選無效之訴,藉以取得驗票機會。
黃清得說,經法院1月30日驗票結果,原本3票無效票改判為他的有效票,等於他倒贏蘇信
德2票。不過,他才高興一下子,法官就表示因為蘇信德已經過世,沒有對造人,所以無
法判蘇其當選無效,且過往也沒有相關案例,甚至告訴他「你真正有衰」,他因而對蘇撤
告。
雲林縣選委會總幹事許木山表示,他從事選務工作多年,第一次聽到對過世的人提當選無
效之訴,且驗票後還反敗為勝,因還未收到當事人提出的訴求及相關判決、驗票資料,等
收到有關資料後,會立即呈送中選會解釋。
雲林地方法院表示,法官只能就選票有效或無效進行裁判,因當事人已死亡,而選舉是屬
身分權,不是繼承權,所以無法對死亡人進行裁判,至於原告是否在驗票後多2票,應由
選委會依法判定。
作者: piadora (皮多羅)   2019-02-02 21:00:00
為何不能遞補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9-02-02 21:01:00
可以講中文嗎
作者: aitela (aitela)   2019-02-02 21:01:00
照這樣講,根本不需要法官~大家開會討論就好了~判沙小
作者: yutaka28   2019-02-02 21:01:00
不過也很奇怪,假如計票錯誤,根本就沒有當選,怎麼算當選人??
作者: cimic (螃蟹)   2019-02-02 21:02:00
因為 是先死掉才驗票的 死掉 不補選的意思?先死掉 再提當選無效 那提當選無效這件事 不成立 根本不應該重驗的意思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9-02-02 21:04:00
無法理解,算錯票是選委會的問題,跟當選人死了沒有何關係
作者: edward13 (-_-)   2019-02-02 21:05:00
大概原來的參考變成null,程式整個當機的意思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9-02-02 21:06:00
起碼選委會是應該擔起繼續訴訟的責任之類維護原告的權益之類的吧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9-02-02 21:07:00
可憐 只能補選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9-02-02 21:08:00
真慘…因為是屬身分權,死了就消失
作者: Ryoutsu (撞丟嘸負責啦)   2019-02-02 21:10:00
選票就紮紮實實在那不會因人死掉而不見,要遷就文字扭曲事實嗎
作者: cimic (螃蟹)   2019-02-02 21:10:00
你要先告活人 驗票程序才成立呀 可是人死了 告訴就不成立了所以 驗票也不成立了 這樣吧?
作者: forrester (none)   2019-02-02 21:11:00
告中選會執行業務過失
作者: windy204 (鋒仔)   2019-02-02 21:14:00
驗票是針對哪位候選人驗嗎?
作者: tello (妳高興就好~)   2019-02-02 21:15:00
這幾個人名字有夠拗口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9-02-02 21:20:00
結論 只能重選
作者: fj73309 (阿笨)   2019-02-02 21:21:00
為什麼不能遞補???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9-02-02 21:22:00
議員跟鄉代沒有在遞補的
作者: user1001 (一千零一位使用者)   2019-02-02 21:22:00
既然是全體驗票,票高者當選很困難嗎?
作者: windy204 (鋒仔)   2019-02-02 21:27:00
驗票結果黃才是第三高票當選 怎會有遞補問題?
作者: Ryoutsu (撞丟嘸負責啦)   2019-02-02 21:41:00
選舉當選的主體是 選舉項目+候選人+票數,當選後實行權利的是綁定的候選人,人死了只是這個當選主體沒人可實行,會直接抹消掉當選紀錄嗎? 不會啊,「蘇信得497票」這個事實紀錄不會因為過世就改變或消失啊。當「蘇信得497票」這主體的票數無法達成當選要件時,怎會是遞不遞補
作者: windy204 (鋒仔)   2019-02-02 21:52:00
但如果黃第三高票落 那選委會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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