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的文化上無法"鄙視"酒駕者
用在嚴格的法律都無法禁絕這樣的事情
簡單說
你能否接受你的朋友是一個性侵犯 或是一個小偷
你是否能接受你的朋友是個酒駕犯
當我們還覺得酒駕是一個可以被原諒的小過錯時
這個社會就不可能降低這樣的問題
我想我們不可能會接受一個有性侵犯前科的人來當我們的政府官員
那我們這個社會怎麼還能接受有酒駕前科犯者當我們的政府官員及中央級民代
還不只一個
如果還覺得這不是個嚴重的問題
那就表示我們還無法"鄙視"酒駕者
※ 引述《peng0120 (彭彭)》之銘言:
: 我覺得不錯啊
: 就真的有人是喝酒後變白痴
: 硬要開
: 這種鎖就是很好的阻止方式
: 反正出事去驗一下幫吹者的dna抓出來罰
: 酒駕車輛上的乘客都可以罰了
: 幫吹不是更嚴重?
: 提高刑罰很基本也必須做
: 但酒精鎖可以防止喝醉就天不怕地不怕
: 或生無可戀寧願上街害人的低階白痴
: 我覺得雙管齊下真的是個好選擇
: 千萬別高估酒駕廢物們的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