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ston (Boston)
2019-02-03 01:22:46我繼續重申這篇
每次都出事後才開始後悔檢討
到底為什麼不讓酒駕罰重一點
罰豬肉 20萬 很明顯達到嚇阻作用
那酒駕呢? 罰9萬+公共危險罪+吊銷駕照
很明顯目前沒有嚇阻作用
憾事還是不斷發生
會不會在鍵盤前的你我哪天也會莫名被酒駕人士傷害到
哀
希望這世界沒有任何痛苦 以及傷痛
※ 引述《Boston (Boston)》之銘言:
: 最近新聞一直報導 帶肉品入境罰 20 萬+拒繳禁止入境、不發簽證
: 雖然很難 100% 達到防疫
: 但這金額足以讓被罰的人覺得很貴 很痛 想哭
: 把快入關的肉品丟在機場廁所
: 那會死人的酒駕呢
: 我們台灣現在罰多少呀
: 累犯好像最高 9 萬的樣子?
: 好像不怎麼貴 沒有痛的感覺
: 酒駕新聞還是一直出來
: 可能撞死人的酒駕最高罰 9 萬 vs 可能滅台灣豬 20 萬
: 有沒有人跟豬 相較之下人的命好像比較不值錢的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