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酒駕有三個問題點
1.法律規定的刑期太低,大部分實際判決出來低於6個月
大部分都可以易科罰金,就是不用進去關的意思
2.警力不足,有酒駕習慣的絕對比你想的多很多
3.酒駕者沒有認知這樣是不對的
有個朋友在法院工作,聽她說有個酒駕累犯的辯解說法是
"我只是睡前喝下酒比較好入眠,早上起來工作,酒精還沒退掉
在上班路上就被警察抓,害我有酒駕前科後工作因此丟掉,
有酒駕前科也沒辦法找到什麼好工作,只好借酒澆愁,也沒有傷害到任何人啊
而且那邊根本沒什麼人車,我只是開在沒人的路上,這樣也有事"
基本上,就是一個惡性循環
然後,有這種觀念的,絕大部分都是中年人
很少看到年輕人酒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