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就覺得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法律很有用
既然酒駕撞人
那怎麼不乾脆也喝酒去撞加害人
最好還是還是對方違規的時候直接衝撞
然後碾過四肢全身粉碎性骨折
以上只是幻想
是啊
我們國家到底誰有能力解決問題
人民,立委,還是公務員公僕
明明都有權力
但選舉時卻又只會選不做事的
前天看到台中大里偷排污油近一年什麼事都沒有
昨天看到台灣中藥房因為沒有相關法律協助正在快速消失
是因為年輕人都不關心這些小事
只想著小確幸或出國
老年人只想著這不關我的事管好自己就好
這國粹阿
我們的同理心呢?
到底什麼時候才會覺醒一起走向正確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