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mitex (界王)
2019-02-03 14:02:03臉書卦點說明:
大家最不怕的各種排名,但是今天這案例我覺得都不適用吧
都口腔癌末期了哪會管你那麼多,直接扣車不給車開比較實在點
吊照有用嗎??
林俊憲的部分應該是指這篇吧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203/1512556/
摘錄:
台中市發生酒駕累犯造成2人死亡,法務部昨以新聞稿稱將研擬朝「比照故意殺人」修法
方向。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天表示,他過去質詢就曾提案,應該要朝「不確定故意殺人」
的方向修正,終於獲得法務部認同;他也會爭取黨團將此列入優先法案,希望能減少酒駕
致死的案例。
林俊憲說,目前刑法其實就可依不確定殺人故意起訴酒駕致死犯嫌,也已經有數個檢察官
據此求刑,以「殺人罪」起訴酒駕致人於死犯嫌,但在修法完成前,法官基於刑罰的謙抑
性,最後很難如此判決;所以是否完成修法,將是能否讓法官據此判決的重要分水嶺,至
為重要。
臉書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JungTaiCho/photos/a.314972849121049/333432570608410
FB內容:
看清楚各國酒駕罰則排行榜,台灣雖算中段班.......但
一、入境帶回豬肉初罰20萬,顯然跟一般酒駕初罰1.5~9萬,
不成比例。孰重孰輕?應即修法!
二、再犯酒駕者無論肇事與否,都應該吊照,禁絕再開車,才可能保障無辜生命。
三、若酒測值超出一般程度,我贊成法務部及林俊憲委員所擬視同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
修法,期能遏阻酒駕情事。
圖片來源:網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