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TPOWER (TIGRA JET)》之銘言:
: 從違規停車到殺人
: 把所有違規違法的罰則通通改成死刑
: 錢也不要罰了 就直接要受罰者的命
: 連法律這種最基本的社會規範都遵守不了
: 就代表該人不適合現今社會
: 直接淨化以免危害社會
: 看你是貪小便宜的死老百姓還是慣老闆或是酒駕垃圾 通通死刑
: 只留下適合社會的人
: 有沒有罰則只留死刑才是最佳解的八卦?
完全贊成,既然死刑嚇阻力最大,
就算沒嚇阻力也能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又完全不製造獄政負擔,死刑才是最佳解。
為了避免恐龍法官,建議搭配陪審團制,
法官職權就剩主持開庭跟依陪審團認定事實撰寫判決。
至於犯人會極力抵抗,
那就應該學鄉民很推的美國警方執法,
放寬警械使用規範,讓警察可以對抵抗者就地正法,
甚至開放民眾擁有槍枝自我防衛,
滿足人民的正義感!
臺灣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因該讓人們不在受到違法侵害的恐懼,
大家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