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ggssi (冠軍車手321)》之銘言:
: 那麼:
: 1、為什麼不直接把185-3的刑度調高就好?
: 2、沒撞到人也要以殺人罪刑度處斷?
: 3、那跟185-3很像的放火罪(都有很高的機率燒到人,但不是一定),是不是也要修成以殺
: 人罪刑度處斷?
: 4、競合問題?
: 有沒有八卦?
簡單說用故意殺人罪就是玩假的,100%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然後再回來說我們都有修法囉,但大法官說違憲 = =
明明用公共危險罪185,或加重刑期就可以囉
馬冏時代就加重刑期過一次了,從每年3~400人降到現在1XX多人
其實真的只要加重刑期就好
你用殺人罪,同行都看得出來是玩假的,判刑後到大法官那邊還是會被打槍
你可能不喜歡馬冏,不過這幾年因為馬冏的修法
起碼少了一千多個破碎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