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同事吃炸雞時就聊到,我就說我曾經有個有點變態的想法:
監獄的犯人,每天都讓犯人在監獄裡吃炸雞薯條喝可樂洋芋片...各種垃圾食物就好
也不准他們勞動和運動,讓他們不想也沒能力出來。
用毒品的勒戒所,應該是讓他們在勒戒所可以自行取用針頭和純淨的藥品。
當他們用到夠想出獄那天就表示勒戒成功了。
與其想著怎樣抓他們或懲罰他,不如把他們成為一個只會吃的人,
中風、心肌梗塞、糖尿病之後也無法犯罪,這樣不是皆大歡喜嗎?
像是日本還有老犯人為了住在監獄裡終老,要求不要假釋、然後或是犯些小罪。
當然前提就是醫療費自己出囉,不付錢就沒醫療喔!
※ 引述《JETPOWER (TIGRA JET)》之銘言:
: 從違規停車到殺人
: 把所有違規違法的罰則通通改成死刑
: 錢也不要罰了 就直接要受罰者的命
: 連法律這種最基本的社會規範都遵守不了
: 就代表該人不適合現今社會
: 直接淨化以免危害社會
: 看你是貪小便宜的死老百姓還是慣老闆或是酒駕垃圾 通通死刑
: 只留下適合社會的人
: 有沒有罰則只留死刑才是最佳解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