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oj.gov.tw/cp-21-112098-791a4-001.html
法務部新聞稿
對於酒駕致人死亡案件,法務部提出積極作為
對於最近接連發生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的案件,法務部蔡部長深表痛心,並責成相關檢察機
關盡速從嚴偵辦,部長並嚴正提出下列聲明,希望盡力遏止酒駕不法情事再次發生。
對於酒駕者不顧他人生命財產安危知法犯法更表嚴厲譴責,並將研議酒測值達一定數額以
上視同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之修法,期能遏阻酒駕情事。
本部將盡速邀集交通主管機關,積極研議車輛加裝酒精鎖,事先防止酒駕者上路。
將協調內政部及交通部,對於臨檢或查獲酒駕者,立刻扣車,若構成刑責,盡速移送法辦
,且對酒駕之車輛,將由檢察官視情節以犯罪工具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
對於不幸因酒駕肇事死傷的民眾,也會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各分會主動派員提供家屬相
關法律上及生活上的協助及關懷,幫助度過難關。
因為看到版上關於法務部修法的討論
和實際上法務部可能修法的方向有所落差
以及大部分版上PO的新聞有些沒提到或是有提到但沒強調
簡單來說
你以為的修法
酒駕撞死人 原刑185-3刑度修正與刑271相關
實際上可能的修法
比照刑法27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