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8573673 (Williambro)
2019-02-04 16:00:23手機發文排版請見諒。
猶豫要不要回應這系列文章,
終於放年假了可以撥出時間,
我考上警察畢業約3年在台北服務,
所以大概跟大家分享一下抓酒駕遇到的問題。
我覺得酒駕不應該有「勸導」這種事情,
舉例:0.15MG/L以下包含0.15不罰我覺得可以,
畢竟有的時候只是食用食品有可能會有酒測值,
例如:麵包
但是基本上如果是吃東西漱口之後就不會有酒精,
但是0.15以上未滿0.18,
在沒有事實足認無法安全駕車,
例如:逆向、車速過快過慢,
得「勸導代替舉發」,
我認為酒駕只有「不罰」和「罰」而已,
不應該有勸導才對。
在我看過的酒駕當中,這些屢見不鮮,
基本上很多都是為了「方便」,
「隔天要上班,所以我才把車開回家。」
「我家離酒吧幾百公尺而已」
「我以為我可以」
大概就這幾個台詞換來換去。
我們也遇過衝撞酒測路檢點的,
停都不停,直接刷卡過去,
有的時候要不是我們閃得快,不然哎,
這個最多最多就是開一張9萬元罰單,
尤其當我們追車牌發現是公司車的時候,
心裡真的很幹。
當然我也遇過一個我忘不了的案例,
他喝了很厚的酒,但是休息了十幾個小時,
結果開車在小孩老婆準備到機場一起出國,
路上被我們攔到,結果超標0.3X,
他整個傻眼,
當然我們一樣銬手銬,請他老婆小孩自行前往機場。
(不過當然對方的話也不要盡信就是了)
總之,大過年的希望大家不要貪圖方便,
還有每個人代謝酒精的速度都不一定,
要考量自己的年紀和體質,
大家路上真的也要注意安全,
老話一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當你預料到今天要喝酒,
就不應該開車騎車,
逼自己坐大眾捷運或請代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