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d520 (å·æ™®ç¸½çµ±ä½ 好)
2019-02-04 22:19:23我這麼說好了 如果可以鞭刑那當然是最好
但是不要否定了 酒駕致死人數年年降低的事實 所以這代表什麼
辛苦的警察在第一線臨檢 跟 法律修訂的更嚴格 比如增加罰金 或是
入獄或是沒收交通工具 是有效的
所以不要因為還有人酒駕或是酒駕致死 就說沒有鞭刑不足以嚇阻
法律可以訂得更嚴格 比如我個人提出 我認為算是目前最好的法條
1.酒駕未肇事 六個月以上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得假釋
2.酒駕肇事未撞到人 3年以上 六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得假釋
3.酒駕肇事撞到人 人沒死 10年以上 1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得假釋
4.酒駕肇事致死 30年以上 最高可至死刑 不得假釋
我這些法條 沒有那種很極端 什麼酒駕就唯一死刑 那種根本不可行的
我提出的法條中心思想就是與社會隔離還有人最怕的就是被剝奪自由
作者: fridaycow (哈) 2019-02-04 22:25:00
重點應該是那個[不得假釋],殺傷力最強
作者: johnnjjj17 2019-02-04 22:27:00
你的智商怎麼覺得法定刑可以超過30年
作者:
bolten (黃金單身漢)
2019-02-04 23:27:00真正的酒空是把58度高梁當飲料喝,我就看過,他只要血液裡面沒有酒精手就會一直顫抖..對付酒空就是直接沒收車輛比較實在
目前本國~~法定刑不能超過30年,修法...基本不可能台灣的立委被關的機率~~其實挺高的
然後您提出的法條根本0嚇阻力不可行? 沒試過您怎知道不可行? 未來人哦而且不得假釋 錢是民眾出養他.... 不如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