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說,愛國教育在台灣,辦不到,而且也沒必要。
因為愛「國」,本身就是一種價值判斷,在言論自由的國家,人民本來就沒義務要愛國。
當然,也有像美國一樣的民主國家,而人民都普遍愛國的例子。
問題是,台灣與美國,相差太遠了,在台灣這個社會,在國家認同上,存在著完全歧異的兩
派聲音。
這兩個聲音,表現在人民團體上,就是中華民國派的kmt和台灣國派的dpp。
這兩派聲音,在台灣都有相當大的份量,所以很難說到底誰對誰錯,既然如此,愛國教育根
本就不可能實現。
試想,愛國教育是要教育民眾愛中華民國還是台灣國?
目前在台灣,唯一不變的價值,叫「民主、自由、法治」,這是不論統獨,都必須遵守的價
值。不論是中華民國派還是台灣國派,如果違反了這個價值,都應該被唾棄。
這就是德國行政法之父Otto Mayer的名言:憲法消逝,行政法長存。
不論實際的「國家」是什麼,都不是最重要的,國家的運作的「原則」,民主自由法治,才
是最重要的。
因此,要推廣的,不是愛國教育,而是民主自由法治教育,這是不論國家為何,都必須遵守
的普世價值。